2014年成都企業年檢須知
更新時間:2014-6-16 17:04:12 來源:www.rjgcx.com 瀏覽次數:2602
24小時咨詢熱線:028-86676605,13540711903
一、年檢的含義:
企業年度檢驗(以下簡稱年檢),是企業登記機關依法按年度根據企業提交的年檢材料,對與企業登記事項有關的情況進行定期檢查的監督管理制度。
二、年檢時間:
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企業應當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年檢材料。有正當理由的可以在6月30日前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延期參加年檢的申請,經企業登記機關批準可以延期30日。企業應當對其提交的年檢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當年設立登記的企業,自下一年起參加年檢。
三、企業年檢程序:
? ? (1)企業提交年檢材料;
? ? (2)企業登記機關受理審查企業年檢材料;
? ? (3)企業繳納年檢費;
? ? (4)企業登記機關在營業執照副本上加蓋年檢戳記,并發還營業執照副本。
四、企業申報年檢應當提交哪些材料:
? ? (1)年檢報告書;;
? ? (2)企業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 ? (3)營業執照副本;
? ? (4)經營范圍中有屬于企業登記前置行政許可經營項目的,加蓋企業印章的相關許可證件、批準文件的復印件;
? ? (5)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 ? (6)企業法人應當提交年度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公司和外商投資企業還應當提交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
? ? (7)企業有非法人分支機構的,還應當提交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五、年檢罰款和逾期
? ? (1)企業不按照規定接受年度檢驗的,由企業登記機關責令其限期接受年度檢驗。屬于公司的,并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分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及其分支機構、來華從事經營活動的外國(地區)企業,以及其他經營單位的,并處以3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的,并處以3000元以下的罰款。
? ? (2)企業在責令的期限內未接受年檢的,由企業登記機關予以公告。自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仍未接受年檢的,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 ? (3)企業在年檢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企業登記機關應當責令限期改正。屬于公司的,并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屬于分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及其分支機構、來華從事經營活動的外國(地區)企業,以及其他經營單位的,并處以3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的,并處以3000元以下的罰款。
六、成都登尼特年檢通知:
目前,成都地區的有限公司、個人獨資、個體戶等參加更換新執照通知的辦法執行,具體年報公示以工商局通知為準,具體是否需要自行上報,工商登記部門還沒有具體的要求。
雖然,新公司法實施后的公司年報制度讓大部分企業免于年檢申報的麻煩,但是在成都設立的駐華代表處和外資企業仍然需要參加年檢,成都代表處2014年度年檢詳情和成都外資企業聯合年檢辦理須知,您可直接撥打成都登尼特聯系電話:028-86676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