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重整解救方案
更新時間:2014-6-1 21:28:11 來源:www.onobbb.com 瀏覽次數: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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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業重整定義
企業重整是指對陷入財務失敗,但仍有轉機和重建價值的企業根據一定程度進行重新整頓,以使企業得以維持和復興的做法,亦即對已經達到破產界限的企業實施的一種搶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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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業重整的必要條件
在股份公司里,當公司因財務困難而停止營業或有停業之虞時,也就是當公司流動資金欠缺已達點,對已到清償期的債務不能支付致使停止營業,或者如果繼續支付已到清償期的債務將有停業之虞時,公司面臨破產,如果公司還有繼續營業的價值,為避免開始破產程序,即可進行重整。 董事會、持有一定比例股份的股東、持有一定比例債權額的債權人均可向法院請求進行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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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業重組的模式
企業重組一般有業務重組、資產重組、債務重組、股權重組、人員重組、管理體制重組等模式。
1、業務重組,是指對被改組企業的業務進行劃分從而決定哪一部分業務進入上市公司業務的行為。它是企業重組的基礎,是其重組的前提。重組時著重劃分經營性業務和非經營性業務 盈利性業務和非盈利性業務 主營業務和非主營業務,然后把經營性業務和贏利性業務納入上市公司業務,剝離非經營性業務和非盈利性業務。
2、資產重組,是指對重組企業一定范圍內的資產進行分析 整合和優化組合的活動。它是企業重組的核心。
3、債務重組即負債重組,是指企業的負債通過債務人負債責任轉移和負債轉變為股權等方式進行重組的行為
4、股權重組,是指對企業股權進行調整的行為。它與其他重組相互關聯,甚至同步進行,比如債務重組時債轉股。
5、人員重組,是指通過減員增效,優化勞動組合,提高勞動生產效率的行為。
6、管理體制重組,是指修訂管理制度,完善企業管理體制,以適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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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組創新模式
1.股權托管
股權托管是公司的股東通過與托管公司簽定契約合同,委托托管公司代表股權所有者根據委托合同的授權范圍對該股份行使管理監督權利,進行資本運營,一方面達到有效維護股權所有者權益的目的,另一方面通過與其他托管方式的結合,發揮托管經營的綜合優勢,從而使股權擁有人獲得更大的回報,以有效實現資產的保值和增值。另一方面,股權托管還可暫時回避在重組兼并過程中某些敏感性問題和操作難點,使重組兼并過程不會因此而停滯,從而減小了此過程的成本。因此,股權托管作為一種緩沖的資產重組模式將逐漸成為新趨勢。
2.mbo(管理層收購)
隨著mbo在實踐中的發展,其形式也在不斷變化,在實踐中又出現了另外幾種mbo形式:一是由目標公司管理者與外來投資者或并購專家組成投資集團來實施收購,這樣使mbo更易獲得成功;二是管理者收購與員工持股計劃(esop,即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ns)或員工控股收購(ebo employee buyout)相結合,通過向目標公司員工發售股權,進行股權融資,從而免交稅收,降低收購成本。
3.lbo(杠桿收購)
lbo(leveraged buyout)盛行于80年代的美國,是并購重組的一種經典型式,將公司的很多重大思維、理念和金融技術函納于一身,并開發出了一系列的金融工具:垃圾債券、私募、橋式融資、風險資本、商人銀行等。資產重組過程中大的瓶頸就是支付中介的來源。目前,我國現行的重組融資方式有:現金、證券(股票、債券)、銀行信貸等。但這些都有很大的限制,滿足不了重大資產重組的資金需求。比如企業的自有資金往往是有限的,而銀行信貸的獲得又取決于企業的資產負債狀況等因素,增發和配股限于少數上市公司,發行債券又受到很多條件的限制。顯然,融資方式的單一與企業強烈的重組和融資需求將使杠桿收購在我國應運而生。就像法國巴黎百富勤融資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蔡洪平所言,未來中國資本市場的兼并收購將有著非常大的發展前景和魅力。作為快速進入中國市場的有效方式之一,外資并購將進入一個高潮期。至于并購的出資方式,僅僅以現金收購只是方式之一,外資并購將以杠桿收購為主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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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登尼特企業重整解救方案的內容
1、變更全部或部分股東或債權人的權利。例如,對于股東,可以減少其股份;對普通債權人,可以減少其債權額或延長清償期;對于擔保債權人,可以放棄其擔保權。在變更權利時,應貫徹等差原則和平等原則。以股東、普通債權人、擔保債權人為變更權利的前后順序人;在同一順序人之間,按同一比例減少同一性質的權利。
2、變動公司營業范圍、財產、管理機構、職工、章程等。
3、與其他公司合并或請求其他公司援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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